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8 14:35
    【字体:打印

    滁金管函〔2024〕2号


    各分支机构、科:

    为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计划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计划核算工作的重要性

    计划核算工作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中心工作,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运行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具体体现。必须充分认识计划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把计划核算工作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位置,增强做好计划核算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计划核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会计法》《统计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落实财政部、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业务处理,加强内部控制,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和运行数据全面、完整、准确、及时。

    三、明确加强和规范的工作重点

    (一)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沟通协作,严格落实AB岗制度和不相容岗位相互制约机制,坚持印章分离保管。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受托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根据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办理;由专人负责银行存款协议的续签工作,确保协议不中断;坚持对账制度,做到每日对账,确保日清月结。

    (三)规范会计账务处理。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四)强化资金内控管理。大额资金调度严格落实资金审批制度,把好资金进出关,规范资金支付程序,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强有价单证的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出入柜登记、定期对账、盘点及兑付等工作。

    (五)规范整理会计档案。及时整理会计凭证,并装订归档,确保要素齐全,做到应填尽填。银行对账单等其他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统计造假警示教育,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七)加强业务运行分析。针对当月(季、年)运行特点,拓展分析角度,创新分析思路,并合理运用各类图表佐证相关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方向提供科学指引。

    四、坚持问题导向补工作短板

    2023年底开展了计划核算工作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予立即整改。

    (一)完善会计凭证附件。支付银行贷款手续费业务附件须含有请示报告,并有中心或分支机构领导签字;大额资金调度报告须有中心或分支机构领导签字;红冲业务附件须含有红冲说明,并有经办人员及主办会计签字。退款附件须附在会计凭证后进行统一装订,确保凭证附件的完整性;以前年度退款附件未统一装订的不再调整,但须做好附件的保管工作。

    (二)严格落实“月度结算日当天不得超时进行资金支付”的要求。每月最后一日是月度结算日,当日17时至24时,停止提取审批支付、贷款发放、提前还贷等所有可能引起系统财务数据变动的业务操作。

    (三)认真审核贷款收款账号信息。仔细核对贷款收款账号信息中的收款人名称和银行账号,并确保系统中选择的贷款发放收款银行与收款人银行名称一致。

    (四)加强履约金管理。规范登记履约金台账,及时获取履约金账户是否存在冻结或扣划情况。如存在冻结或扣划情况,要求开户银行及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法律文书证明,中心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并存档。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