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2-28 09:16 作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站管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 字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两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以“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防风险、惠民生、强管理、优服务、转作风、提绩效,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2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2万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进一步下降,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面进一步扩大,信息化程度和业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党建党务、文明创建、作风建设等全面提升。

基本工作原则:坚持一个“稳”字,各项管理措施要稳,做到稳中求进,稳中有进。突出一个“快”字,定下来的工作举措要快落实,做到尽快实施,快出成果。注重一个“准”字,工作重点要突出,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抓好一个“实”字,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行动实在、效果实在。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应对疫情部署,提升措施针对性时效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线上业务办理,引导、辅导、鼓励缴存单位和职工优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业务,做到疫情防控不懈怠、网上服务不停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阶段性措施,允许受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的企业在6月底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保障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缓缴、没有连续按月缴存的,不影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使用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允许延期办理;适当延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允许延后偿还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加强阶段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调整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建制扩面,提升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用人单位主动缴纳住房公积金。继续争取将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压实县(市、区)抓建制扩面工作的责任,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建制扩面重点,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建制全覆盖的成果,抓紧抓实非公企业扩面工作,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缴存人数、缴存额占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缴存额的比重。持续开展将建缴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情况调研,定期调度、通报建制扩面情况。妥善处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投诉,积极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三)坚持开源节流并举,提升抗流动性风险能力。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依法依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确保归集额稳定增长。进一步重视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减少资金挂账。加强提取、贷款管理,继续实施稳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防止、杜绝超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加强资金调度和流动性风险监测,按月分析资金运行状况,努力做到当月资金收入和资金支付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进一步缩小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差额,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努力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保障住房民生实效。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遵循住房公积金保障首套住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需要的原则,助力住房民生改善。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租房提取、老旧小区安装电梯个人负担费用提取,控制非住房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提高首套房贷款比重,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的普惠性。建立健全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长效机制,拓展使用住房公积金信息比对渠道,把好资金使用的受理、审核、审批关,防止使用住房公积金炒房投机,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五)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资金安全性和运行效率。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双贯标”质量,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进一步方便缴存人使用和归还住房公积金,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改进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减少核算层级,精减合并银行账户,提高资金匹配水平和使用效率。提升信息化水平,建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并通过验收,增设业务服务自助终端,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的适用性和安全性。提升网上业务事项办理的广度和深度,增加线上业务办理品种,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实行住房公积金在市域内“通缴通取”。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

(六)健全制度规范执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等规章制度,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管理措施,健全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机制,依规收取、及时退付履约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防控期房贷款风险。加强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按月催收到(逾)期贷款,进一步降低贷款逾期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相分离。加大内审稽核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稽查工具作用,积极整改内审稽核和电子稽查发现问题,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定期开展业务服务培训,打造优质窗口服务品牌,提升职工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

(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标准化+星级支部”创建行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深化“三个以案 ”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统筹推进社会管理,提升服务发展大局能力。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丰富志愿者服务内容,发挥“全国青年文明号”引领作用,鼓励分支机构积极争创省、市级文明单位。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提升帮扶精准度,助力帮扶村和包保户脱贫奔小康。加强双拥共建工作,拓展共建范围,创新共建形式。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法治建设等工作,健全和落实公共服务清单,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