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滁金管委〔2021〕1号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4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请你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特此通知。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抄报: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