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14:33 作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站管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 字体【  

 滁金管函〔2021〕1号

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科: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管理创新年”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现将《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中涉及的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通知如下:

一、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加强业务管理

1.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为契机,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展示住房公积金发展、改革、管理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李莹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2.创新缴存扩面工作机制,调整充实考核细则,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县级政府及牵头部门抓建制扩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建制全覆盖的成果,抓紧抓实非公企业、规上企业扩面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分支机构

3.创新提取审核审批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特殊事项、特殊条件下住房公积金提取,严厉打击骗提套取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

协同责任单位:业务服务科、信贷科、各分支机构

4.适时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全面加强贷后管理,研究制定与受托银行共同催收逾期贷款的具体措施,动态监控贷款逾期情况,落实受托银行贷后管理责任,依法处置6期以上逾期贷款。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信贷科

协同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5.全面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改进现有核算体系,减少核算层级,提高资金运行速度和效率。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分支机构

6.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规范数据共享。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信息管理科

协同责任单位:业务服务科、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7.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贷款投放回收、资金运行“三位一体”季度分析机制,及时总结分析重点业务、重点工作情况。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

协同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信贷科

8.对标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资金管理、归集、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以及信息系统技术等行业标准、规范,主动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夯实管理工作基础。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二、创新服务举措,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9.持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住房公积金数据云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创新业务服务提供支撑。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信息管理科

协同责任单位:综合科

10.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覆盖面,提升网上业务办理深度,增加网上业务办件量,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离柜率和“一网通办”实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信息管理科

协同责任单位:业务服务科、各分支机构

11.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业务办件资料,不断增加“秒办”“自助办”业务事项。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业务服务科

协同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信贷科、信息管理科、各分支机构

12.巩固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一体化成果,积极完成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五项任务,继续争取“跨省通办”工作省内率先。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业务服务科

协同责任单位:信息管理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各分支机构

1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便民服务措施,多途径多形式解读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解答缴存职工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难点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李莹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14.助力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改进窗口服务思路,创新窗口服务方式,拓展窗口服务内容,擦亮窗口服务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业务服务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分支机构

三、创新资金监管,全程防控运行风险

15.规范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跟踪分析单位擅自缓缴、少缴、停缴原因,维护职工利益。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

协同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16.创新流动性风险防控举措,由控提取率、控个贷率调整为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结构,提高住房消费使用率、首套房使用率、租房提取使用率。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信贷科

协同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17.严格执行提取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相分离制度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建立“一级办理”提取、关键信息变更等业务台账登记、事后复核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协同责任单位:信贷科、归集提取科、业务服务科、信息管理科、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18.实施资金转出逆向稽核制度,按季抽查资金支付的合规性,把好资金出口关。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协同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

19.定期对贷款回收情况、分支机构及受托银行贷后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调度,防患于未然,把好资金回收关。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信贷科

协同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20.加强资金运行情况预测,用好用活账户资金,适时推进分支机构账户零余额管理,执行资金调度会议研究制度和总会计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制度,把好资金调度关。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计划核算科

协同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21.健全电子稽查和内审稽核工作机制,围绕重点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建立风险台账和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把好问题整改关。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22.完善委托银行业务评价办法,落实与法院建立的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主动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全方位防控运行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协同责任单位:信贷科、归集提取科、信息管理科、计划核算科、各分支机构

四、创新管理机制,全方位激发干事热情

23.明确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授权,规范分支机构工作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凌文东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分支机构

24.执行年度工作谋划计划、实施推进、督查调度、总结汇报、考核问效等系列要素管理,确保每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头有尾。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各分支机构

25.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量化细化工作目标,使每一位职工知岗知职、履职尽责。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26.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完善科级干部述职评议,改进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奖惩分明。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2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干部职工挂职交流或轮岗,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建立科室、分支机构常态化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28.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要求所有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和操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承诺。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29.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损害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形象的行为发生。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五、创新工作格局,全面参与社会管理

30.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志愿服务内容,争做文明单位典范,发挥市中心“全国青年文明号”引领作用,激励、鼓励分支机构积极争创省、市级文明单位。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李莹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团总支

31.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平安建设联系点帮扶责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归集提取科

32.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体职工的法治意识。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33.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组织骨干力量,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李莹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34.进一步重视双拥共建工作,创新共建形式,丰富共建内容,增强干部职工国防意识和双拥意识。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分支机构

35.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健全和落实公共服务清单,切实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信息管理科、业务服务科

六、创新载体内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36.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公积金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牵头负责领导:凌文东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37.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准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牵头负责领导:凌文东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38.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凌文东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39.强化党的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规,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党总支

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4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牵头负责领导:高宁

牵头责任单位:内审稽核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分支机构

4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创先争优,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牵头负责领导:张银前

牵头责任单位:党总支

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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