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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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523号)文件精神,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中期和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依法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参缴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并负责贷款收回。

    (五)运作住房公积金存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收益和分配,准确、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等情况。

    (六)探索设立住房金融机构,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和归还等金融业务。

    (七)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包括市中心本级及天长分中心、来安、全椒、明光、定远、凤阳管理部。

    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长分中心

    3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安县管理部

    4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

    5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远县管理部

    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阳县管理部

    7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县管理部

    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7078万元,支出预算总计7078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60.35万元,增长312.07%,主要原因为:

    1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本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发[2014]51号)要求,升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数据系统450万元;

    2根据《安徽省机关档案工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安徽省机关档案工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档案室达标升级50万;

    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推进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改革试点等专项业务经费增2606万元。

    4、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缴财政管理费用后,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2017年公积金中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00万。

    (二)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8万元,占100%

    (三)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7万元,占13.38%;项目支出6130.83万元,占86.62%

    (四)2017年度事业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078万元,支出预算总计7078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事业收、支总计各增加5360.35万元,增长312.07%,主要原因为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计70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长312.07%,主要原因为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78万元,支出预算为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7万元,占13.38%;项目支出6130.83万元,占86.62%。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70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360.35万元,增长312.07%,主要原因为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4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740.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70.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2-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

    3-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

    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5-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7-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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