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2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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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中期和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依法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参缴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并负责贷款收回。

    (五)运作住房公积金存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收益和分配,准确、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等情况。

    (六)探索设立住房金融机构,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和归还等金融业务。

    (七)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中心本级及各分支机构。与预算比较,单位一致。

    纳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长分中心

    3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安县管理部

    4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

    5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远县管理部

    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阳县管理部

    7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光市管理部

     

    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303.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303.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020.62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一是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试点增3450万元,用于产权参股、经营用房和资产证券化评估等;二是证券化综合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差增138万元;三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资及养老保险418万元;四是正常业务经费减少3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五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50万元,用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本数据标准。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4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0.2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5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86万元,占43.52%;项目支出2800万元,占56.4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0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303.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20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一是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试点,用于产权参股、经营用房和资产证券化评估等;二是证券化综合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差;三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资及养老保险;四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本数据标准。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0.2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57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一是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试点项目;二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利息差;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人员经费。四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57.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48%。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4.68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一是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试点,产权参股、经营用房和资产证券化评估等费用;二是资产证券化综合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差;三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资及养老保险;四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用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本数据标准。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40.23万元,支出决算为49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试点项目部分费用未及时支付;二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利息差未及时支付。其中基本支出2157.86万元,占43.52%;项目支出2800万元,占56.4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抚恤未支付。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823.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3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4)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2391.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试点项目部分费用未及时支付;二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利息差未及时支付;三是人员经费未支付。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4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3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5.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6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2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6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预期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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