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房地产企业、项目准入、协议到期、后续新增楼盘及新增合作银行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一)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目录
2、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因企业新合作、新项目合作或协议到期等原因;共有楼盘或剩余楼盘的栋数、套数、总建筑面积、物价局备案销售均价、实际销售均价等内容);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
5、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没有变更可不提供);
6、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和上年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或资质资格、执业证书等;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代理人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样本;
9、企业信用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0、企业股东同意办理商品房销售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的决议,并出具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且同意预交保证金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11、职工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2个月的装订在凭证中的职工工资表)
(二)合作房地产项目准入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
1、目录
2、项目立项批文;
3、当地地名办的批复;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交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贷款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可在开盘预售前补齐);
6、楼盘形象进度,拍摄影像留存;
7、与银行合作的贷款协议;
8、物价局价格备案申报表。
(三)已准入企业或项目后续楼盘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
1、目录
2、后续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因新增楼盘原因申请继续合作、共有楼盘的栋数、套数、总建筑面积、物价局备案销售均价、实际销售均价等内容);
3、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4、楼盘的预售许可证;
5、预售楼盘形象进度,拍摄影像留存;
6、物价局价格备案申报表。
(四)新增合作银行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申请书;
2、与银行合作的贷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