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24 11:21 信息来源: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中心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中心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中心的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中心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index.html。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本中心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3035115 邮政编码:239000 邮箱:chzhgjjggyx@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column/2681619?type=5),申请表复印有效。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信息公开申请表》。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

    1.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中心掌握的相关信息,本中心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中心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本中心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中心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中心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